《小說面面觀》:百年前的小說解析,放到現在依然適用嗎?

by MaxJames

前些日子讀了《造次》這本討論「何謂散文」的散文集,受到不少刺激。因此,一看到這本《小說面面觀》,就非常有興趣。想說繼散文之後,正好也可以來重新認識「小說」這文體,一種補齊拼圖的概念(笑)。

作者 E. M. 佛斯特本身就是知名小說家。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二七年間,他受邀至劍橋三一學院,以「小說」為主題進行八場演講;而本書便是根據這系列講座整理而成。佛斯特將小說拆分為七個面向來談,分別是:故事人物情節幻想預言模式節奏。以下,就讓我循著這七個主題,和大家聊聊這本有點「年紀」的小書。

【小說】

首先,來談談什麼是小說吧。

這個問題乍看簡單,但實際上要替小說下一個明確定義,卻沒那麼容易。佛斯特在開頭便說:

「小說的數量駭人地龐大,而且沒有固定的形式和規律──它裡頭沒有可攀爬的高山,沒有帕那蘇斯或赫力孔,甚至也沒有毗斯迦。它毫無疑問是文學疆土上的一塊濕地──為上百條溪流所灌溉,偶爾會退化為沼澤。」

書中,佛斯特還有點耍小聰明地引用了阿貝爾.舍瓦萊對小說的定義:具有一定篇幅的散文體虛構作品

簡單來說,在他看來,小說在形式上偏向散文,沒有詩歌的節律,相對鬆散而自由;但在內容上,則是虛構的,不一定來自作者的真實經驗。

不過,小說雖然是虛構的,卻不代表它離我們很遙遠。事實上,無論小說形式如何變化,其核心始終離不開「人心」。佛斯特便強調:

「但凡小說都避免不了濃烈的人類特性,小說被人性浸透,無論喜歡與否都逃不過去,也不能免於被批評。我們可能討厭人性,但若是將之驅除甚至滌淨,小說也就會枯萎,只剩下一堆字詞。」

不知道你是否認同佛斯特對小說的理解?我自己其實滿喜歡的。雖有點鬆散,卻又莫名精準。很符合我心目中小說的樣子。

接下來,就讓我們繼續看看,佛斯特如何一步步拆解這個複雜多變,卻又無比迷人的文類。

【故事】

故事是小說的基礎。佛斯特將它形容為小說的「脊椎」;換言之,少了故事,小說就「站不起來」了。以下分兩點來談談他對故事的看法。

〔然後呢?〕

故事最根本的條件,就是要能讓人不斷追問:「然後呢?」

書中舉了個經典例子:《一千零一夜》。山魯佐德正是巧妙地舞動了故事的權柄,才從殘暴的丈夫手中保住性命。而作為讀者,我們其實也和國王一樣,總是不斷被吊著胃口,想知道「接下來」究竟會發生什麼事。

東方說書人同樣深諳此道。每到精彩處,就會講出那句讓人牙癢癢的:「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時間軸〕

除了吸引人一路讀下去之外,故事的另一項重要特質,就是它必然帶有某種「時間性」。佛斯特認為,小說是「按時序編排的一系列事件之敘述」。書中他更進一步指出:

「我們若是將故事與它進展中所衍伸出來的那些高貴的層面隔開,用鑷子把它單獨取出──那會是一條歪歪扭扭且無休無止的時間之蟲。」

任何小說家都無法徹底否定時間在小說中的存在。不論多輕微,故事終究還是需要依附某條時間主線,否則便會變得難以理解。當然,這不代表小說只能老老實實照著時間順序敘事。相反的,許多創作者都很喜歡「撥弄小說裡的時鐘」:可能倒敘、跳敘,甚至刻意把鐘隱藏。

我自己想到一個例子:《記憶拼圖》。雖然它是電影,但本質同樣是「說故事」。雖然諾蘭真的是把時間軸玩到極致,但整個故事仍存在一條清晰可辨的時間線。

簡單來說,我們或許可以把「故事」理解為:一連串能吸引人持續讀下去的事件集合。而能否做到這點,某種程度上,也是一部小說最基本的功課。

【人物】

人物對小說的重要性,應該不難理解。讀者不只會好奇「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也會在意這些事情究竟發生在「什麼人」身上。這裡想分享佛斯特兩個有意思的觀點。

〔揭示隱藏的生活〕

佛斯特認為,小說家的職責之一,就是揭示人們「隱藏的生活」。

他提到,小說家與其筆下人物之間,存在一種極為特殊的連結。透過作者的敘述,角色的外在行動與內在世界,都赤裸裸地攤開在讀者眼前。

也因此,小說人物與現實中的人有著明顯差異。在真實生活裡,我們幾乎不可能徹底理解另一個人;但在小說中,只要作者願意,我們卻能深入角色最私密的角落:看見他深夜獨自哭泣、聽見他喃喃自語,甚至連他想什麼都能知道。正如書中所說:

「我們相信,幸福與痛苦存在於隱密的生活中,那是每個人私下過著的生活,而小說家可以(附身於他的小說人物)在其中暢行無阻。」

佛斯特甚至認為,從這點來看,小說某種程度上比歷史更「真實」,因為它能穿透表象,揭露人心更深處的狀態。

我想,這或許也是小說明明是虛構的,卻常常比真實事件更能打中人的原因吧。

〔扁平人物與圓形人物〕

佛斯特還替小說人物做了一個有意思的分類:扁平人物圓形人物

扁平人物又稱作類型人物。這類角色通常圍繞某個單一的想法或特質所構成,因此辨識度很高。對作者而言,這種人物其實非常好用——一登場,讀者就能感受到他的效果。佛斯特便如此形容:

「他們是預先被安排好的大小的發光小圓盤,如同棋子般被推來推去,穿梭於虛空或群星之間,效果總是令人十分滿意。」

至於圓形人物則恰好相反。他們不像扁平人物那樣單純明確,而是帶有更複雜、更立體的面貌。很多時候,我們甚至很難用一句話概括這類角色。佛斯特就說,圓形人物具有某種「難以臆測」的特質。

就我的理解,圓形人物更接近真實的人,因此更容易引發讀者共感;而扁平人物雖然較為簡化,卻往往能有效推動故事前進。兩種類型彼此搭配、互相襯托,才能共同織出一部真正動人的小說。

【情節】

情節與故事,同樣都是對事件的敘述;但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情節會將重點放在「因果」上。

佛斯特舉了一個很經典的例子:

  • 「國王死了,王后也死了……」→故事
  • 「國王死了,王后接著喪慟而死……」→情節

簡單來說,故事會推動讀者追問:「然後呢?」;而情節則會讓人進一步思考:「為什麼?」也因此,情節往往會製造出「懸念」。

而要真正讀出小說中的情節,其實非常仰賴讀者的「記性」與「才智」。我們需要記住小說裡出現的各種細節,再以「偵探」之姿,慢慢拼湊出小說家暗中埋下的線索與脈絡。書中有段我覺得很生動的形容:

「當情節推展開來時,讀者的記憶將盤旋其上,不斷地重新整頓和重新思考,發現新的線索、看到新的因果鏈」

佛斯特又進一步指出:

「人物若要顯得真實,應該讓人感到流暢自然,而情節則應當出人意料。」

很認同這說法。好的情節,往往會讓讀者冒出一種:「哇,怎麼會變成這樣?」的感受。但回頭細想時又會發現,一切其實早已悄悄埋下伏筆。

當然,既然情節建立在懸念與因果之上,那到了故事的最後,這些懸念就必須得到某種程度的回應與解答。否則,讀者便很容易產生一種「故事根本還沒說完」的惡劣感受。

【幻想與預言】

上頭主要是在討論小說的基本元素。這段落,讓我們從「類型」的角度來進一步拆解小說。

〔幻想〕

幻想型小說家所描繪的,是一個不可能發生於現實世界的故事。

佛斯特認為,幻想小說家其實是在對讀者說:

「這事不可能發生。必須請你先把我的這本書作為一個整體,接受它,也請接受書裡的某些事物。」

簡單來說,幻想小說往往會建立出一個「架空世界」,裡頭存在超自然力量與異於現實的規則。讀者必須先接受這些「設定」,才能進入整個故事裡。

〔預言〕

相較之下,「預言」比較難理解。佛斯特形容,預言是一種「語調」。

他進一步指出,幻想小說家會要求讀者接受他的設定;而預言小說家則會交求讀者以謙卑的態度,仔細傾聽故事裡的「聲音」。這類故事中,那些沒有被明講、卻隱隱流動於文字之下的東西往往更為重要。

老實說,一開始覺得有點難懂,想說這啥?但後來好像有點理解了。

我自己的感覺是,佛斯特所謂的「預言小說」,或許指的是那些能帶給讀者「刺激」的作品吧。閱讀時,我們必須暫時放下既有成見,細細品味文字背後的氣息,才能慢慢體會其中的「醍醐味」。

而那種感受,很多時候其實很難清楚形容。或許只是讀完後,心底會默默浮現一句話:「啊,真是本好小說!」

【模式與節奏】

最後,聊聊的小說的「模式」與「節奏」,從「構造」層面繼續拆解小說。

〔模式〕

所謂模式,指的是小說的「形狀」。

這點其實不難理解。例如典型的勇者故事,往往會有某些固定角色:勇者、法師、戰士等等;最終,也多半會走向擊敗魔王的結局。縱然細節設定千變萬化,但整體架構通常仍遵循著某種既定模組。書中佛斯特如此說道:

「模式是小說的一個美學層面,雖然為它提供養分的可以是小說的任何東西──任何人物、場景、文字──但滋養它的主要是情節。」

換言之,模式雖看似固定,但情節設定卻仍是千變萬化的,端看小說家怎麼去佈弄。

〔節奏〕

節奏是小說中一個很有趣的元素。

佛斯特舉了一個並非小說、卻極具代表性的例子:第五號交響曲。你或許一時想不起這首曲子,但只要提到那個著名的節奏:「滴滴滴─答」,相信你腦中就會自動有聲音了。

簡單來說,你可以把節奏理解成小說中反覆出現的某種「小樂句」。它可能是某句話或某種意象。每次出現時,形式也許略有不同,但你依然能辨認出它的存在。這樣的反覆不僅會帶來熟悉感,有時也會延伸出新的意味。

我自己的理解是,它有點像故事中的「內梗」。會不時冒出來,輕輕撥動一下你的神經,讓整部小說在結構之外,又多了一層巧妙的韻律感。

【後記】

老實說,這本書好看歸好看,但佛斯特有些觀點,我其實也不是完全看懂(苦笑)。上面的分享,多少摻雜了我自己的理解與詮釋;如果有誤讀之處,也歡迎留言和我討論。

本書譯者黎紫書在譯後記中提到,這本書其實偏向「小品」,並非那種恢宏嚴肅的文學理論著作。佛斯特比較像是在一個相對簡單的框架下,敏銳地抓出小說的某些核心特質,再用溫和且形象化的方式加以闡述。

此外,她還點出一個很有意思的觀察:站在講台上的人,是個小說家。也因此,這些講座裡其實充滿了各種技巧與策略,不斷調動聽眾的想像力。換言之,這本書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視為佛斯特以「文學評論」為題所寫的一部小說——一種用「小說談小說」的概念。

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會覺得它讀起來十分有趣,卻又有點難以完全掌握,好像也就不那麼奇怪了(?)

而到了 2026 年的現在,小說又往前走了將近一百年。在這個時間點回頭讀這本書,可說格外有趣。例如書中提到的大部分例子,我幾乎都沒讀過。最讓感受到「年代感」的,則是佛斯特提到《追憶似水年華》的完結篇尚未出版。瞬間真的有種突然被拉回二十世紀的感覺(笑)。

但總得來說,書中提出的許多觀點,我覺得至今依然適用啦。就如佛斯特在結語所說:

「他們的題材將會有巨大的變化,它們本身卻不會有任何改變……未來的小說家將不得不透過創造性思維中那縱使多變也不改其老舊的機制,去傳遞新的事實。」

當然,這一百年也絕對不是白走的。這段期間,小說家們又將小說推往更遠的地方:各種類型不斷分化、變形,文字使用與情節設計也持續推陳出新。我忍不住想:如果佛斯特來到現代,看到如今的小說樣貌,又會提出什麼奇妙見解呢?

總之,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小書。不需要抱著「讀文學理論」的嚴肅心態去看,只要帶著一點好奇心,相信你也能在字裡行間,得到許多有趣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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