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狗》:一本「很不散文」的散文集!

by MaxJames

會知道《痞狗》這本散文集,是因為在臉書上看到朱宥勳的大力推薦,接著又被唐捐那句「下次假如有人問我,散文減掉抒情剩下什麼?我就說沐羽」給煞到(沐羽就是作者本人),於是就滿懷期待地買回來看。讀完果然沒讓我失望,看得很過癮。以下來跟大家好好聊聊這本書。

【非典型散文?】

一翻開這本書,就能明顯感受這是本很不一樣,或該說「非典型」的散文集。如唐捐所說,這是本不像「散文集的散文集」。

過去讀過的散文集大多帶有較強的「私我」成分。像之前分享過的《幽魂訥訥》或《寫你》,都是那種將自己掏出來端到讀者面前的作品。即便是《我的黑手父親》或《附神》這類帶著職人觀察性質的散文集,也仍有許多深入自我的「抒情」部分。然而,《痞狗》卻完全不走這路數,幾乎沒有任何「個人」的深入挖掘。正如唐捐在推薦序開頭所寫:

你發憤以抒情,我偏發憤而不抒情。人人都在比賽招供,但我不想加入。

事實上,這本書更像是沐羽的思考隨筆集。說「隨筆」可能給人種閒散之感,但這本書可一點都不散,甚至有點「過硬」。如張惠菁說的:「這些文章透露出一種不太馴服的看見,足以讓讀者如我警醒,自己日常順服與按下不表的是什麼。」很多地方都超需要思考。我習慣在睡前讀散文類的書,但這本書卻讓我感覺有些「踢到鐵板」,常被內容「拉醒」,不得不打起十二萬分精神來思索,有種自虐的快感(笑)。

全書共十篇文章,討論的主題極為廣泛,沐羽聊工作、聊城市、聊香港、聊文學與故事,每篇都十分銳利。接下來我想挑工作與文學這兩個面向與大家分享一下。

【談工作】

書中沐羽用不少篇幅思索「工作」這檔事。每個人一踏入社會似乎就得開始工作,但說到底,工作究竟是什麼呢?一個比較簡單的說法,大概是吾人付出時間,為社會帶來某些價值,從而獲取相應的薪酬。然而,事情其實沒那麼簡單。

以像我這樣的社畜為例,如果工作目的是如上述的「做事換錢」,那為什麼即使事情做完了,大家還是得在辦公室裝忙,直到下班才能離開呢?在這裡,沐羽引用了社會學家格雷伯的觀點:「雇員的時間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屬於買下時間的人」。換句話說,工作是受雇者「賣出」自己時間的結果。既然時間已經賣出去了,沒到點當然不准溜!

當然,老闆並不希望員工偷懶。對他們來說,只要被買下的人沒在工作,就是一種「偷竊」。這樣「效率」最大化的邏輯,正是辦公室誕生的原因——每個人都被塞進小小方框中,方便監視。

這種以「強制提高效率」為名的體系,衍生出所謂的管理層。員工必須被「管」,才能榨出最大價值。當然,大家都知道這套體系並不像表面看起來那麼「高效」,大家依然會想辦法摸魚(上過班的應該都懂)。

比起打混裝忙,更糟的是所謂的「狗屁工作」——這是前面提過的格雷伯所提出的概念。他發現,許多受雇者的工作毫無意義,沒有為社會創造出價值。沐羽說他大三在政府轄下的非牟利機構實習時,所做的就是這樣狗屁,但錢倒是領得比他同學高不少……顯然,工作未必與創造價值綁定,薪酬也未必反映工作價值。

說到狗屁,我想到最近的公司推出的評鑑系統。起因是美國的部門大老覺得工程師過去都是老闆指派工作就硬上,缺乏一套能力鑑定的機制。於是他們搞出一套系統,規定必須達到某些等級才能執行那些任務(例如一百才能檢驗機台、兩百才能接專案……)。結果許多早就檢驗過無數機台、接手過大量專案的工程師,就被迫在系統裡上傳各種檔案來證明自己有「資格」。

難怪沐羽會如此定義工作:以適當的效率去執行老闆的意識(意義)就等於工作的目的。想想似乎真的是(苦笑)。

除了狗屁工作,一種新的工作哲學也正在冉冉升起。這些工作對社會可能有益(但也未必),但對個人卻是很傷。書中引用韓國哲學家韓炳哲的說法:「整個社會生產力達到一定水平後,整個社會已經不會再說你「應該」做什麼了,而是讓你以為「能夠」做什麼。」簡單說,許多老闆開始為工作營造出一種積極正面的想像,已精進「自我」之名,讓員工甘願燃燒自己。沐羽提到:

這種參與感為工作賦予了全新的意義,因為我們並不只是被上層管理,而是可以該使自我管理,從而修復——因為我能夠。

他自己也曾陷入這樣的陷阱。二〇二一年初,他加入了某位香港前輩成另的出版社。「什麼文化傳承啦,花果飄零啦,海外重建啦,我管他三七二十一就給他原地入職」沐羽說。結果被他之前小說集的編輯痛斥:「有人不做,跑去當編輯?」書中他這樣形容這種有毒的工作思維::

它由一個人內心的正向思維出發,導致人心甘情願底,安靜走入長夜。

因為寫閱讀心得的關係認識了一些出版社的行銷或編輯。他們的工作雖然很有價值(至少在我眼中),卻極度血汗(薪水更是……)。寫到這,忽然覺得自己工作上的「狗屁」似乎也沒那麼糟(?)

好的,說了老半天,那工作到底是什麼呢?這問題就留給大家一起思考吧!

【談文學】

沐羽在書中討論了許多作家與作品。厲害的是,他的掃視總能激起我的閱讀慾望。

比如,沐羽就用「故事暴君」來形容米蘭.昆德拉。昆德拉在《小說的藝術》中曾這樣闡釋他的文學觀:「一部小說如果沒有發現一件至今不為人知的事物,是不道德的。」因此,昆德拉總會帶讀者去「認識」某些東西,可能是某種懷舊心理,或是思鄉,抑或媚俗。

但正因為昆德拉如此重視「道德」,導致他常常插手故事。沐羽形容道:

他總像個交通警察,伸手把故事截停,再插入一段哲學討論或夾敘夾議,把人物的頭擰像他的思考。

比如在《無知》這部小說中,他就在一場即將發生的性愛戲碼醞釀至高潮時,硬生生插入一段議論故鄉語言所激起的鄉愁云云。

昆德拉的小說裡,人物的聲音總會被敘事者的聲音徹底壓垮。人物就像是棋子,只為了服務作者想讓讀者「認識」的主題。他的故事不會留白,甚至會怕讀者不懂,而強行把人物動作暫停,接著叨叨絮絮……「昆德拉的小說沒有做到的事情,是放手,讓人物自由奔跑。」沐羽說。這就是他將昆德拉稱為「暴君」的原因。

有趣的是,這樣稱不上太正面的闡述,反而讓我產生極大興趣。之前看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但沒意識到這樣暴君手法,有機會該重新來「拜」讀一下。

書中還談到駱以軍,分析同樣犀利。沐羽用「故事接龍」來形容駱以軍的小說技法:

一個接一個的故事:青春期的身世,對文學的癡迷,與妻的酸甜往事,與父親的代溝,旅行的文化震撼,台北的現代衝擊。一種目不暇給,社交瀑布般的無限滾動。

沐羽認為,駱以軍小說的特徵在於它的「離心力」,甚至會讓人為它的「自由度」捏一把冷汗。而在這樣的混亂接龍底下,都會環繞著某些既有故事。如《遣悲懷》對話邱妙津的《蒙馬特遺書》;《西夏旅館》接駁《宋史》、《金史》、《西夏紀事本末》;匡超人取樣《西遊記》與《儒林外史》……書中是沐羽如是說:

那是一種續命,續他人的命也延長自己文學的生命線。駱以軍的每本小說斷斷續續講了三十——也許是四十個吧——故事,卻為讀者原本預設故事是完整的,是現成的,使長篇小說這個體裁得以成立。一種二次創作,一種互利共生,小說與原著互相推動,憑藉著一種結合的解疆域化,將彼此推上了逃逸線。

我沒讀過駱以軍的東西,只聽說不「好」讀,但被沐羽這樣一說,倒起了點興趣。

題外話,書中沐羽對「故事」這檔事的思索也相當精采。這邊就留給大家自行到書中探訪了!

【後記】

張惠菁形容說沐羽就像是個「幹練的老魔法使」(應該知道是芙莉蓮的梗吧?)書中,他游刃有餘地穿梭於各種知識之間,提出種種問題:工作是什麼?故事是什麼?文學是什麼?香港是什麼?再提出自己的見解。各種思索主題往往綿密交織,從城市聊到文學,從香港邊界的消逝轉到故事技藝的探索……作為讀者,自然而然便會跟著沐羽的思想翻轉遊走,有一種內斂的刺激感。

或許是探討與援引的東西實在太多,編輯居然建議他在書末放上參考書目,而他也乖乖照辦(笑)。這邊給編輯一個大拇指!

而在最後一篇文〈作為散文〉中,沐羽也稍稍解釋了他這種「不像散文的散文」的緣由(這篇大概所有文章中「我」最多的一篇)。他自評寫不了一般中文定義下——那些「我這樣,我那樣,我喜,我悲,我慾望,我拒斥」的散文。他不喜歡,也不想勉強別人看他在文章中前前後後地舞動自我。

沐羽對寫作的看法是這樣:

寫作是一件自私的事,然而它必然是一種有限度的自私,不是隨便傾瀉的廢料。

因此,文章的最後是這樣形容他的散文的:

我想像過一種無我的散文,無我的非虛構,其間字字數實,童叟無欺。常中有情,但情在事中。又或說不是無我,而是最低限度。一種他人的景觀,複數的故事,事情的發生導致我寫的散文。

覺得唐捐形容得很精準。他認為,沐羽的散文中還是有「我」,只是這個「我」從演員變成導演,從「我是」變成「我思」。換句話說,沐羽的散文並非全然排「我」,但呈現的方式很不一樣。或許,正如唐捐說的,他在反思散文的文體本質?用散文寫作本身來探討散文的定義邊界?一種反思散文的散文?好像有點後設的味道?(不要亂詮釋)

不過,我還是比較喜歡張惠菁的說法:

這些文章,有一種比較深,比較收的感性,比「抒情」更接近時代的底部。

或許,這就是這些散文雖然不怎麼強調「我」,卻總能在某些地方令我觸動的原因吧!零零雜雜打了不少,但總之就是:大推!請大家務必看看這本「很不散文」的散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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