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尺門的辯護人》:一場關於正義的難解思索

by MaxJames
八尺門的辯護人

《八尺門的辯護人》前些日子在 Netflix 引起一陣轟動。小猶豫後,決定還是先補完小說再追影集。

故事從一個發生於基隆八尺門的滅門命案開啟。一位逃逸的印尼籍漁工殺了「平春十六號」阿美族船長一家(船長女兒年僅兩歲……)。巧合的是,為凶手辯護的工作是由同樣出身八尺門的公辯佟寶駒所接下。此案看似罪證確鑿,背後卻疑點重重。佟寶駒必須與即將成為法官的替代役男和印尼看護合作,攜手找出被掩藏的真相……

直接講結論,小說和影集都超讚!影集沒意外會是明年金鐘大熱門,小說則毫無疑問是我今年的前十大必推作品(好啦,拿自己比金鐘有點怪,但真的愛)。以下盡可能不雷地談些心得。

【漁業陰影】

雖說故事主線是庭上的攻防與命案真相的追查,但整個故事背後包裹的卻是台灣遠洋漁業不可告人的陰影。只能說悲劇的背後,往往是更多的悲劇。

命案發生地八尺門就是悲劇的起點。民國 50 年代,由於基隆漁業的發展使得勞力需求激增。許多人力仲介便到花東招攬阿美族人。來到基隆的原住民們為節省費用,在山坡地就地取廢棄船板材料,搭起棟棟違章屋舍。這就是八尺門聚落的由來。

遠洋漁業的工作環境惡劣,此外還充滿各種剝削甚至是虐待。這也是為什麼仲介會找上這些經濟較為弱勢的原住民的原因。故事裡,佟寶駒的父親佟守中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爆發,憤而砍人入獄。書中他那句「難道我們不是人嗎」,看得實在心冷。

時光流轉,這工作連原住民也越來越不願意作,仲介於是把眼光轉向外籍移工。故事中的殺人兇手Abdul-Adl(佟寶駒叫他阿布,後面也會如此稱呼)就是這樣的一位印尼漁工。巧的是,他所殺的船長鄭峰群是阿美族人,給人種角色對換的唏噓感。

而遠洋漁業的黑暗就是案情充滿懸念的主因。究竟船上發生了什麼事,讓觀察員落海、阿布逃逸?阿布又是為了什麼來到鄭豐群的家?真的是為了要復仇嗎?這邊就給大家到書中一探究竟了!

遺憾的是,這些陰暗並不只是「故事」。不管是印尼漁工遭剝削毆打觀察員「意外」落海外籍漁工殺船長等事都真實發生過。我很喜歡的台灣獨立媒體報導者針對這議題有一系列非常精彩的報導。強烈推薦大家去看看。

【死刑思辨】

覺得整個故事最精彩之處就是檢辯兩方在辦案中的角力對抗。檢方要處死阿布,彰顯正義;辯方則是要尋找真相,幫阿布逃過死刑。每場庭上攻防都緊湊到我一口大氣都不敢呼地小心啃完。口說無憑,請大家親自欣賞。這段落想藉機聊聊「廢死」這個在台灣爭議極大的主題。書中巧妙透過眾角色之口,帶出對於這個議題的種種觀點。

比如連晉平就因冤案論而主張廢死。在他看來,即便罪證確鑿,依然有誤判的可能。雖說任何刑罰都不可逆,但死刑的結果卻是唯一不可挽救的。想到曾在網路上看過一個討論:江國慶跟鄭捷的比例要多少死刑才是合理的?支持死刑的人覺得只要達到某個比例就能接受,支持廢死的人覺得如此交換毫無道理。只能說這種價值觀思辨實在難有共識。

也因為死刑的特殊性,兩公約對死刑設下相當程度的限制。其中以「在情節最重大之罪」與「精神障礙者不得判死」兩項制約最為重要。這也是為什麼阿布是否預謀殺人(先備好兇器還是現場拿刀?)與他的行為能力(精神狀況是否異常?)會成為佟寶駒抗辯阿布不該判死的重點。

至於大眾最常酸的可教化論,則是出自最高法院法官吳燦為死刑所訂下的量刑基準。他認為,必須用實證調查方式評估被告人格形成因素,考量是否有復歸社會的可能性。

社會脈絡論則是另外一個常見的廢死觀點。如連晉平在書中說的,犯罪很大程度是受到社會因素影響(比如阿布在船上的遭遇)。所以不該把犯罪視為獨立事件,只顧著懲罰加害者,而應該透過改善社會的缺漏處來真正抑制犯罪。

相較上面的複雜討論,陳青雪支持廢死的理由相對簡明:人命高過一切。在她看來,殺是本性,不殺是人性。許多廢死論述過於假清高,但其實你根本不用同情死刑犯也能支持廢死,因為這是人權的終極價值。

雖說沒有支持廢死,但一直覺得這種東西是可以討論的。畢竟如果死刑是絕對正確,就不會有國家廢死了,反之亦然。

自己就很愛佟寶駒與連晉平「鬥嘴」辯論的橋段。比如連晉平提到死刑的不可回復性,佟寶駒就嗆到「青春也無法回復啊,所以有期徒刑也要廢除」;又或連晉平說死刑的嚇阻力沒想像中高,廢死國家犯罪率並沒有提升,佟寶駒就反諷「可是也沒下降啊」。另外,故事中也藉由審判長提出可教化是否為「偽科學」對如此廢死論述提出反動。種種討論都讓這個問題更加立體。

老實說,覺得這議題了解得越多,心中原本很確定的答案就變得越加模糊。這邊簡單整理,給大家一些思考空間。

【何謂正義】

上述的種種辯證難題,似乎又可以擺到一個更大的脈絡來看。在我看來,整本書彷彿是在向讀者拋問何謂「正義」。

書中很多問題都可說是電車難題的真實版。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認同與取捨,保護了一塊,似乎就得犧牲另外一塊。

比如船長與大副既是印尼漁工的加害者,也是被雄豐船業壓迫的受害者。為了給自己家人更好的生活,他們選擇犧牲印尼漁工。即便覺得糟糕,卻又很難說他們是真正的「惡」人。

然後像是連正儀為了自己兒子的前途不惜操弄人事、尋戳制度缺陷,或是李怡容為了「愛」憤而向洪振雄靠攏等狀況,縱使無法認同他們的選擇,卻又似乎能同理某些感受。

就連裡面最接近惡人的大魔王洪振雄(雄豐船業老闆)也有屬於他的正義,就是要維護台灣漁業尊嚴,不受外國勢力打壓。如此設定其實是有所本。《報導者》就提到在採訪的過程中,他們發現官方和業界都瀰漫一股被國際不公平打壓的義憤,以及保護台灣漁權、不容國際配額被砍的愛國心。只能說如何兼顧台灣漁業產數百億的產值與漁工的勞權實在是難解的課題。

不過,整個故事最經典的正義思辨還最後陳青雪罪的決斷。書中她凜然地說:「不殺,就無法阻止繼續殺。如果要殺,就必須殺在最好的時刻。」完全就是電車難題的變形。但用當下的死換取未來更多的生真的就是「正義」嗎?

書中拋出各種難解的結,讓我常常陷入無盡的深思之中,卻尋不著答案。

【後記:I need to】

整本小說即便容納那麼多「重」的東西,卻是毫無疑問的好看。一不小心就被吸進去,難以抽離。必須說,佟寶駒最後的演講真的看到起雞皮疙瘩。讀小說時就很愛這段,影劇版也沒讓我失望。李銘順真的演太好了!

另外,作者唐福睿也很巧妙地運用許多冷笑話或硬掰的梗來調劑整個故事。讓我在會心一笑之餘,又獲得繼續看下去的勇氣。然後許奶奶真的好棒。看到她給 Leena 筆記的段落真的整個被暖哭啊!

小說與影集都看完後發現內容有些許不同(後面差比較多),但都非常優秀。唐福睿在後記中提到他是先寫完劇本大綱,而後因為鏡文學的徵獎,決定將這故事轉為小說。小說獲獎後又獲得繼續完成劇本的機會。過程可說峰迴路轉(笑)。

法律系出身的他,在他後記中有段省思很有意思:

我將法律視為一種語言。懂得使用法律之人,往往並未察覺他們所掌握的其實是一種特權。當法律被用以描述生活,該如何不被邏輯所挾持,是法律人永恆的課題。

雖說大家都明白法律有其極限,甚至笑稱「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但總還是希望法律能更接近所謂正義吧。

最後想用 Leena 這句我非常喜歡的話做結尾:

因為我有能力。假如我沒有,那就算了。但是我有,所以我必須這樣做。我需要這樣做。(Because I an capable. If I am not, then that would be it. But I am. Then I have to. I need to.)

很多問題確實很難,但總還是有自己能使上力的地方。希望當那些需要站出來時候來臨時,我能有足夠的勇氣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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